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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丽水莲都区出台《莲都区溪流鱼类保护管理试行办法》

2015-11-28 21:03:31 编辑:goldapple 作者:goldapple 来源:丽水市水利局 浏览:0 评论 0


    日前,《莲都区溪流鱼类保护管理试行办法》经第4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从12月1日起施行。

    莲都区生态环境优良,水资源条件优越,孕育了非常丰富的溪鱼资源。但近年来,一方面由于野生溪鱼数量逐渐增加,另一方面随着旅游产业的带动,越来越大的溪鱼市场需求和巨大的经济利益,使得毒鱼、电鱼等非法行为屡禁不止,对我区溪鱼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挑战,并对餐桌安全形成隐患。为此,做好溪鱼保护和管理工作很有必要。

    《莲都区溪流鱼类保护管理试行办法》的出台,使渔业监管有了科学依据。《办法》针对渔政力量薄弱、管辖区域范围大、巡查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,提出分级负责管理;针对渔政执法处罚力度小、威慑不足的问题,提出联合执法、从严处罚,并进一步明确区直有关部门、乡镇(街道)及村级的管护职责;针对渔政管理办法少、效果不佳的问题,提出创新河道管理,鼓励开展河道经营权改革,开展科技护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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